医疗损害民事赔偿是指患者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或者违法行为导致身体损害或健康受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获得经济赔偿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在我国,医疗损害民事赔偿有三种途径,分别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医疗事故仲裁和法院诉讼。
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是医疗损害纠纷解决的第一步,也是一种比较简便快捷的途径。当患者认为自己受到医疗损害时,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协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这种方式相对灵活,也有助于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
医疗事故仲裁
医疗事故仲裁是指由独立的医疗事故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的程序,其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患者可以向当地医疗事故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委员会将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审理,最终做出仲裁裁决。医疗事故仲裁相对于法院诉讼来说,程序更为简化,周期更短,适用于一些纠纷相对简单的情况。
法院诉讼
当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医疗事故仲裁无法解决争端,或者患者不接受仲裁结果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会依法审理案件,听取双方的证词和证据,最终做出判决。法院诉讼是医疗损害民事赔偿的最后一道途径,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但相对于前两种途径来说,周期会相对较长,诉讼费用也可能会更高。
医疗损害民事赔偿有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医疗事故仲裁和法院诉讼三种途径。患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维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