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面部伤何时做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及时救治伤者,保护现场,依法处理,并迅速报警。当面部受伤且需要鉴定时,有以下规定:
1. 交通事故现场:若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执法人员发现有人员面部受伤,应立即做好现场保护和记录工作,并确保受伤者及时送医救治。
2. 医疗机构:受伤者到达医疗机构后,医务人员应首先进行急救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止血、缝合伤口等,必要时进行X光、CT等检查,评估伤情。
3. 司法鉴定:在受伤者得到初步治疗后,如果受伤部位涉及面部,如头颅、面部软组织损伤等,需进行司法鉴定,确定伤情和损伤程度。
4. 法医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一般由法医鉴定机构负责,鉴定结果作为司法鉴定意见的依据。
5. 法律程序:根据法律程序,受伤者或其家属可依法提出鉴定申请,由有权机关指定具备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中面部伤的鉴定程序严格,旨在保障受伤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