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有哪些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享有重要的权利和职责。
1. 立法权
全国人大拥有最高的立法权。根据宪法规定,它制定和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监督法律实施、颁布特赦令以及其他法律职责。
2. 选举权
全国人大行使对国家领导人的选举权。每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此外,全国人大还选举国家重要部门的领导人员。
3. 监督权
全国人大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它可以审查国务院的工作报告、决议、法令和政策;检察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并批准相关工作。
4. 决定权
全国人大决定重要的国家问题。例如,它决定关于国家的领土变更、战争和和平、宣战、紧急状态等重大问题。
5. 人事权
全国人大有权任命国家的重要职位人员,包括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人员。
全国人大作为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广泛的权利,包括立法、选举、监督、决定和人事等方面的权力。这些权力使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