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土地使用税是指依法对使用城市和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收。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及征收办法是确保城市土地有效利用、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
税率标准
根据沈阳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税率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基准税率、加计税率、减征税率和优惠税率。
1. 基准税率: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或者评估值确定,适用于一般性的土地使用权。
2. 加计税率:对于未使用土地或者闲置土地,按照一定比例在基准税率上加计征收。
3. 减征税率:对于鼓励利用闲置土地、未使用土地建设住房等情况,可按规定获得减征税率。
4. 优惠税率:鼓励、扶持特定类型项目或者符合条件的特定纳税人,可以给予优惠税率政策。
纳税人范围
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等单位和个人。凡在沈阳市范围内使用城市和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收方式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主要包括定额征收和比例征收。对于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税率和土地面积计算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于特定情况,也可以采取定额征收的方式。
征收程序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主动申报土地使用情况,并按期足额缴纳土地使用税。税务部门会依法核定税款,并进行税务管理监督。
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沈阳市对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项目和纳税人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于鼓励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的项目可给予税收减免或减免一定比例的税款。
是为了规范土地使用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而设立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缴税义务,同时可以享受符合条件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