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认定书下后几天通知拘留
逃逸认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逃逸的认定文件。在刑事诉讼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跑,公安机关会发出逃逸通报并对其进行逃逸认定。如果认定为逃逸,将会对其进行通缉、追捕和拘留。
然而,在逃逸认定书下发后的几天内,公安机关并不会立即对其进行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逃逸认定书下发后,公安机关应当在逃逸认定书下发之日起10日内将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抓捕归案。因此,逃逸认定书下发后几天内,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追捕和通缉,尽可能地找到其所在地并将其抓捕归案。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追捕方式。例如,对于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采取技术侦查手段,如监控、通信等,以获取其行踪和位置信息。同时,也会加强对其亲属、朋友等人员的调查,以获取更多的线索。
如果在逃逸认定书下发后的10天内,公安机关未能将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抓捕归案,将会对其进行通缉。通缉期限一般为6个月,如果在通缉期限内仍未能将其抓获,将会对其进行网上追逃,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布其通缉令。
总之,逃逸认定书下发后几天内,公安机关会对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追捕和通缉,并尽可能地将其抓捕归案。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抓获,将会对其进行网上追逃和全国通缉。